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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型案例

靳新用

    兼职律师,男,1946年11月生。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。

    学历:华东政法学院夜大学法律专业毕业。

    专业特长:劳动法、民法、刑法。

    经历:
    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副局长;
    上海长宁区总工会副主席;
    上海市劳动法律事务所主任;
    现任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暨特约监督员。

    案例:
    代理上海某手表厂34名职工向所在企业追索非法集资案。
    代理故意伤害老劳模的刑事自诉案,排除来自各方面的干扰,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。
    代理被狼犬伤害以至患精神忧郁症的委托人获得损害赔偿案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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